高考录取排序“三条新原则”
2008-06-13 09:30:07   来源:江南晚报
  记者祝筱筠报道 以往高校录取只有“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这三条原则。今年因为有等级在先,因此多出了“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三条原则。那么,院校对考生排序时使用的这三条新增原则是何含义?它们与院校一直以来沿用的三条“旧规则”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昨日,市招办主任邹亚伟就此进行了详尽的解释。

  “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则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

  “先等级后分数”是指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投档分排序。“先分数后等级”是指对进档考生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等级级差法”是指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当然,高校也可以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其他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上述方法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它是指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生所填六个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时,比录取前一志愿考生需高出一定的分数差额。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然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录取与否。(本栏目由无锡市高招办权威解答)
【编辑:小葛】 进入论坛】【打印本页】【关闭本窗
相关新闻
2010-01-08港大在内地生扩招增一成 提学费和奖学金额度
2010-01-08无锡市职校育才转向“职业人”
2010-01-08拯救男孩 更要拯救教育(图)
2010-01-07无锡流动图书车走进偏远乡村
2010-01-07校外辅导站:学生“离校不离教”
2010-01-05高考法学专业10大就业方向及薪水揭秘(图)
2010-01-04投资3.5亿元的辅仁新校区举行落成典礼
2010-01-04无锡市辅仁高中新校区落成
酷图欣赏
台湾发现新种螃蟹 通体鲜红似草莓
台湾发现新种螃蟹 通体鲜红似草莓
巴西街头芭蕾亮相悉尼
巴西街头芭蕾亮相悉尼
福神降临 身价千金
福神降临 身价千金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www.thm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