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相关技术标准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将在今年7月31日前全部淘汰,使全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确保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面达标。5月15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对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中的老式水箱及配件、铸铁螺旋式水龙头等非节水型用水器具,进行更为全面的更新改造,目前各城区节水办已开始对辖区内的老式便器、水龙头进行全面普查和登记。
专家介绍,所谓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主要指铸铁螺旋升降式水龙头、铸铁螺旋升降式截止阀、进水口低于水面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和冲洗水量大于6升的便器及水箱等。去年,市政府已发出通告,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禁止使用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工程设计的用水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节水标准;禁止生产、销售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对现正在使用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实行限期更换或改造。
目前无锡市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新建住宅、公共场所中已基本得到普及,但一些建成较早的老式建筑中,仍有大量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在使用。此次对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全面更新改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先行实施,并逐步推广到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店铺、居民住宅,到7月底前全部完成。
按市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改造安装及经费,一律由本单位负责;城区各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店铺,更新改造经费自负,安装有具体困难的,可到所在社区登记,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安装;对居民住宅区,分别由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材料和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有公共场所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费用由其所在辖区的管理部门负担。(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