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无锡全市“规范执法合格单位”暨“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制定并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具体标准,将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开。
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要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栏、公开展、公开廊,公开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打造“阳光政务”。同时要围绕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保护、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规范用工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整治活动。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
据悉,制定并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具体标准,是今年相关部门制度建设的重点。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幅度之内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具体标准。结合行政执法实践,根据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包括主客观因素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量罚幅度,具体细化为不同的裁量标准,确保“过罚相当”。对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情况要接受公众监督,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情况的发生。 (高丽雯 容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