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无锡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享受补助。4月25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将在本月28日起一次性自动计入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此次补助将涉及14.7万人,补助额将达到5000万,人均增资幅度上涨12.67%。据了解,今年的补助标准为:参保人员(不含原锡、惠两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完后付的门诊医疗费用,7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费用超过8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50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人员,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凡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原锡、惠两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完后,个人自付门诊医疗费在800元(70周岁以上人员600元)以下的部分,均按50%比例给予补助。(胡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