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无锡市政府召开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从现在开始,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会议明确,“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建筑节能80万吨标准煤;开展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的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完成4%的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2%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完成以上目标,必须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在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全覆盖;2008年、2009年分别启动既有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加快以太阳能、地热能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推广绿色照明;从现在开始,全市城镇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50%标准,“十一五”末逐步过渡到建筑节能设计65%的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将率先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唐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