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进账1200万元
2008年首月,无锡市区车船税拉起一根“大阳线”。2月19日从市地税局获悉,1月份,市区各保险公司代征的车船税达到1200万元,而去年8月新车船税开征后的五个月,我市代征车船税月平均数也仅为528万元,增长达到127.27%。
眼下,我市对于各类机动车辆统一采取由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征税方式,缴纳方式为机动车辆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排量在1升以上、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的年车船税额为360元。有关人士表示,车船税首月增幅高企,除因为补缴2007年度的税额外,很大程度上也说明我市车辆不断增加,特别是私家车已逐步驶入寻常百姓家。
针对在去年8月1日前购买交强险、而未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如何补缴车船税一事,地税人士表示,上述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需要补缴2007年度车船税。据悉,此类人可在2008年1至7月份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缴2007年度的车船税,对其补缴的2007年度车船税不加收滞纳金,也不作处罚。(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