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卡似乎已是一种时尚,家电维修也办起卡。但很多消费者只看到办卡的优惠,很难觉察其中的合同陷阱。
日前,市民于先生办了某家电维修中心的服务保修卡,并和该中心签订了维修服务协议。协议承诺:消费者只要交纳200元服务费,就可以长期享受免费修理服务,保修的范围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冰柜、空调、微波炉、DVD、家庭影院和热水器,只收取材料费,并且材料费不高于市场价,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标准收取。
花200元就可以给这么多家电长期保修,看起来于先生是捡了个大便宜。但仔细看看,记者发现协议条款“霸气十足”。大部分条款都只规定了消费者的义务,而对于如果电器修不好,维修中心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协议中却只字未提,倒是把自己不应承担的责任写得清清楚楚:在修理过程中,若遇修理所需零部件采购不到而无法修理,不作甲方违约。而且在协议的最后,还有大家十分熟悉的一项霸王条款: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本中心所有。
面对这样一份协议,无锡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该协议条款明显偏向商家一边,消费者很难依据协议给自己维权,而现在家电维修行业还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家电维修协议时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遇到不合理条款要及时提出来,也不要轻信商家的长期保修或者终身保修的承诺。(潘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