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是锡城连续第10个高温日,在许多人躲进空调房享用清凉的时候,还有更多人不得不顶着烈日坚持劳作。高温考验着人们的耐受力,也暴露出目前“高温劳保”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欠缺之处,特别是在外来务工者集中的服务性行业中尤为明显。
8月1日中午1点,中山路学前街路口热浪逼人,清洁工严师傅正埋头作业。闲聊中得知,他每天中午12点就来到马路,一直干到下午5点多,然后回去休息,晚上再干到8点多。尽管这几天中午的路面温度有时高达50摄氏度,但是为了完成任务,还是要抓紧时间清扫,而且最近天热,树叶经不住炙烤纷纷凋落,所以清扫任务更重一些,一会工夫,他就扫了一车落叶了。记者问他高温天里中午为啥不休息,他摇头表示如果在家休息路就没人扫了,那样会被扣钱的。
今年50来岁的丁师傅是某电器卖场的送货工,记者见到他时,他正背着一台冰箱吃力地爬上六楼,逼仄的楼梯让他不得不把腰弯成直角。他说,自从7月份开始,平均每天要完成四五十张送货单,每送一单货可以拿两块钱。由于是计件算工钱,为了多挣钱,他常常中午顾不上吃饭,更别提休息了,相反,越是天热送的货越多,正好趁这几天多挣点钱。
据了解,目前国内惟一一部针对高温天的劳动保护法规,就是1960年7月1日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但随着用人环境的变化,这部暂行了40多年的劳动保护立法,已无法满足现在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高温作业的权益保障。
从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获悉,目前还没有因中暑而申报工伤的个例,而且防暑降温主要是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内容来规定,是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监管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每年夏季安监部门会开展夏日安全检查,其中加强防暑降温、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是一项重要内容。今年7月份以来,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就着手对一些企业的防暑降温措施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越是大型企业越是落实较好,一些国有企业都有专门的职工休息室,提供清凉饮料,但是,类似于电器送货工丁师傅这样的个体劳动者,则无力监管到。
“高温是一种气象灾害,在炎热环境下应尽量避免户外劳动。”最近的高温天,气象专家都会在预警中作这样的提醒。对那些在烈日下奔波的劳动者来说,及时而健全的劳动保护立法无疑为他们撑开了一把“遮阳伞”。(柯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