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苏将从今年起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这一工程已经作为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
该工程的实施步骤是,今年在苏北5市申报的基础上选择22个县(市、区)的公办农村初中开展试点,努力完成试点地区初中新增的宿舍和食堂建设,为家庭无监护条件、距离学校较远、确需寄宿的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堂。2009年起,在苏北、苏中其他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初中继续实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农村小学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的改善工作。省财政将设立专项补助经费给予帮助。
实施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采取“县为主体,省市统筹”。县级政府是实施的责任主体。(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