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首例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开庭 |
| 2010-02-09 11:59:30 来源:无锡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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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还有一学期就要毕业的24岁在校大学生,居然因为牟取不义之利,最终身陷牢房。2月8日上午,由公安部督办、被称为“12.02”案的江苏省首例以开设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去年11月26日,无锡市网警支队根据学生家长举报线索,查获一个名为“4G新网”(4gyt。me)的手机淫秽网站。该网站上有大量的淫秽图片和淫秽电影,只能通过手机访问。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网站创办人同时开办了“4G新网”、“色情部落”等6个手机淫秽网站。通过周密细致的网上调查取证,无锡警方侦察人员于12月2日下午在广州华南农业大学抓获网站开办者陈柳生(男,24岁,华南农业大学在校大学生)。经审查,陈交待了2009年以来通过潘洋(男,广西玉田容县人)租用服务器,开办4gyt。me手机淫秽网站,通过在上述网站设置广告联盟链接,非法牟利9268元的犯罪事实。无锡警方在上述手机网站发现淫秽图片570余张,淫秽视频1389个。 在2月8日开庭前,记者采访了这个才24岁的大学生陈柳生。他痛哭流涕地说,家里很穷,上大学都是靠助学金维持,就想通过这个赚一点钱,以为租用境外服务器不会有事。他对此感到深深的懊悔。特地从老家赶来的陈柳生的姐姐也是不断痛哭,她说,家里4个孩子,就陈柳生一个男孩,母亲还有病在身,本想这个弟弟大学毕业后可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没有想到他会这样。 据主审这个案件的审判长朱杰焰介绍,刑法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陈柳生的案情来看,他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江海 金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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