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生意上吃了亏,37万余元的材料费迟迟无法追回。弟弟“挺身而出”,冒哥哥之名提起诉讼,结果被识破。8月27日据无锡市北塘法院证实,近日依法撤销了这一离奇起诉。
经查,赵某是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是某钢材加工厂的业主。2007年12月10日,赵某的建筑公司承建了一项工程后,和张某签订了一份线材加工协议。协议签订后,建筑公司向张某收取了押金15万元。后来张某又先后供给赵某各种型号线材,总价值22万余元。后赵某的建筑公司因缺少资金,导致其承建的工程不得不中途停止施工。而建筑公司欠下张某的货款也因资金紧张被占用了。此后,张某曾多次催讨上述款项,但都无功而返。这时,张某的弟弟偷偷瞒着哥哥“挺身而出”,以哥哥的名义签了诉状、律师的委托书,还声称是哥哥口头授权委托。
最后,承办法官发现了这个冒名的“张某”,张某的弟弟也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冒名的事实。由于诉讼材料中所有的签字都不是张某本人的签字,也没有张某本人的书面委托,法院根据有关规定,裁定撤销案件。(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