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报道的盗窃案中,作案人员大多是无业人员。可是,近日,由锡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董建却是一名保安。按理说,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一个人也能过得不错了。那董建为什么还会走上犯罪道路呢?
被告人董建今年只有20岁。前年,他光荣地入伍当了兵,也接受了良好的思想教育。去年,他来到无锡东北塘农坝村的一家厂里做保安。做保安期间,董建每个月的工资是1200元,但在他看来,要靠工资来还清家里的债务,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就在此时,董建认识了被告人赵学艺。通过两人的“合作”,他们分别采取翻墙、撬锁的方式在农坝村15家厂里进行盗窃,其中董建作案5次,窃得各类物品价值13000多元。
经审理,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董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刘可铄 邢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