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款给朋友,为防止对方赖账,竟接受对方用手枪抵押并藏匿,不料触犯刑律。14日,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审理,26岁的余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余某系本市人,大专文化。余某和朱某(已捕)在某酒吧结识。朱某曾于去年8月从他人处购得自制手枪一把。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朱向余某借款4000元,为“表明”守信用,朱将该手枪抵押给余。今年6月中旬,余向朱讨要借款,朱提出赠送给余“64式”手枪子弹一发,余表示同意暂缓还款。6月14日晚,朱通过他人将手枪及一发子弹交给了余某,余则将手枪藏在其临时住宿的滨湖区一旅馆215房间内。6月24日,公安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该旅馆内将余某查获归案,并当场缴获手枪一把、子弹一发。(蔡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