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稳定的好工作,摆在面前谁能不心动?杨某就是抓住了求职者的这一心理,以介绍工作为名收取“押金”,1个月的时间3次行骗共骗取10100元。7月15日,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1月,侯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某公司人事部经理的杨某,说可以帮她解决工作。第二天,杨某打电话说公司要侯女士交4000元押金,侯女士当即取钱给了杨某。侯女士当晚还打电话给好友韩某,韩某也交了5500元押金。可是付了钱后杨某就消失了,侯女士打电话到公司核实,对方表示没有此事,才明白已上当,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无锡市北塘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