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董小姐将一只新手机装进包装盒,可收件人拿到的是笔记本电脑用的电池,结果对方在快递人员面前查验后拒收。由于迟迟得不到快递公司明确的答复,近日董小姐将此事投诉到了消委会。
董小姐介绍,上月中旬她买了只手机。因有些小瑕疵,董小姐要求卖家换货,于是电话联系“快捷快递”公司,要求将手机快递到卖家处。当着上门快递人员的面,董小姐亲手将手机及相应配件装进了快递包装袋并写上送达地址。但没过几天,这份快件被退了回来,快递袋子里装的不是手机,而是一块笔记本电脑用的电池。
因为收到的是退件,董小姐立即向卖家询问原因。对方表示收到快件时即感觉分量不对,于是当着快递人员的面查验,结果发现是电池。董小姐随后联系了送货给手机卖家的快递人员,对方表示当时的经过确实如此,卖家不可能对里面的东西做手脚。董小姐再次找到快递公司,认为其应当对失踪的手机负责,快递公司无锡站负责人认为快件在邮递过程中发生了置换,没有清楚的证据表明是快递业务流程出了问题,而且董小姐也未在快递外包装上具体写明所装何物,此事需要汇报广州总部或与江苏地区负责人联系后再给答复。
董小姐和快捷快递交涉了一个多月,至今未获得满意的调解方案。在此期间,董小姐找到了当时办理上门收取快件的工作人员,要其写下一份当时所运快件确为手机的证明。该投诉由锡山区消委会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国家邮政局去年出台了《快递业服务标准》,其中规定包裹原则上按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保价的包裹,将按具体服务资费的五倍进行赔偿。但由于只是指导标准并不强制执行,如果上述事件确系快递公司的责任,则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协商的结果而定。 (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