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被他人称之为“贼世家”,一纸文书中详细揭露了其偷窃手法,同时这家的成员姓名、详细住址和照片都被贴到了大马路上。近日,在中南路多处店家门口出现了两张奇怪的“提醒状”,要人们防“贼”,此事引起了过往群众的好奇与猜测。
4月29日中午在中南路数家小店门口看到了这两张“状纸”。其中一张的标题为《贼生贼相贼世家》,另一张的标题为《贼全家照》,上面清晰地印有所谓“小偷夫妻”及其四个子女的照片。该“提醒状”称滨海县人高某在老家就是惯偷,善于入户开锁偷窃,偷窃对象多为熟人。近年来,高某一家子从苏北老家偷到无锡,惠山区、锡山区、滨湖区等都有人遭殃,高某的目标是“偷成千万富翁”。“提醒状”还公布了高某如今在滨湖区的详细住址。
一家粮油店的老板表示,两张“提醒状”出现于上周,在中南路一些超市、店面的门口和电线杆上都有,其一度吸引了大家好奇的眼光。“提醒状”的作者自称叫“李二”,是高某在滨海时的邻居。但大家分析,这个名字更像是化名。不过,既然能拥有别人全家的照片,说明两者之间应该相熟。一些市民猜测,从中南路沿线的多份张贴来看,此举是有人花了一定的精力和成本所为,而且此人可能和高某有过节。更多的人认为,如果高某偷窃数额确实如“提醒状”所述般巨大,早就该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也就犯不着以如此方式提醒。即使高某全家真是小偷,将其照片公开张贴,也无疑是严重侵犯了其隐私权。
泰伯律师事务所的陈波认为,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在公开场合张贴这类“提醒状”,轻则违反《治安管理法》,重则涉嫌诽谤罪。(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