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黄超抢劫案。被告人黄超曾经是一位生意人,按理说,他不会缺钱,那么他为什么偏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五年前,被告人黄超从老家安徽来到无锡打工,刚开始,他在小店里当售货员。有了积蓄之后,他开始做起了售卖二手手机的生意。可是,不久前,由于他不擅经营,生意全赔本了,而他身上所剩的钱也难以维持将来在无锡的生活。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黄超到建设新村的一位朋友家借钱,不巧的是,朋友并不在家中。黄超在这位朋友家楼底下徘徊了几个小时,竟动起了抢劫的念头。此时,正巧一位女士朝他走来,只见她一边走一边用手机发短信。当这名女士与他擦肩而过时,黄超就拿起准备好的木棍向她打去,被害人当场倒在地上。
就这样,黄超顺利抢走了被害人225元现金和一只价值810元的手机。他以为,他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走,第二天,便把225元现金全花光。可是,正当他转卖抢来的手机时,却被警方当场抓获。(刘可铄 邢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