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2日,沈某到某酒店赴宴。当天有雨,食客纷至沓来致餐厅部分地面积水湿滑。就餐完毕后,沈某走至电梯口,不料脚底打滑仰面摔倒。酒店立即派人将沈某送至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去年10月底沈某又住院治疗,出院时诊断为右腕管综合症。之后沈某因病痛辗转数家医院就诊,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今年1月,沈某诉至无锡市南长区法院,要求酒店老板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李老板认为当时酒店并没有积水,且在酒店各处都设有警示标志。而经鉴定,沈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则引导双方调解。经多次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赔偿沈某4.6万多元。 (小任 方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