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菜刀砍伤妻子,外逃半个月后被抓获,日前此人被锡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贵州籍农民杨某,1997年9月在安徽芜湖市打工期间,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3年10月经减刑释放后,因妻子孙某在无锡打工,遂常来无锡探望。2006年6月14日,杨某再次来锡,两人租住在锡山区一家旅馆。当晚,因孙某为丈夫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不满,两人发生口角。争吵中,杨某竟持菜刀将妻子砍伤。事发后,杨某连夜外逃。当年7月4日晚在浙江诸暨被警方抓获。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医鉴定,孙某面部的伤势构成轻伤。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属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属累犯。故依法从重作出以上判决。(金敏丽 汪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