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3年的儿子并非亲生,一张离奇借条让案情更扑朔——
养了3年的宝贝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对商人陈宇来说是个致命打击。为了挽回尊严,他以一张高达108万元的借条,将红颜知己告上法庭。3月17日从无锡市开发区法院获悉,因为证据缺乏,法院一审驳回了陈宇的诉讼请求。
去年下半年,陈宇手持一张108万元的借条来法院起诉,要求王倩归还剩余的58万元债务。令法官诧异的是,这张借条的形式很特别:借款人署名在纸张中间,借款内容既有横着写的,又有竖着写的,整体呈半包围状。随着审理的深入,一出婚外恋浮出水面。
原告:儿子竟不是亲生的2003年年初,陈宇在某酒店邂逅了酒水促销员王倩。虽明知陈宇是有妇之夫,王倩还是心甘情愿做起了“金丝雀”。不久,王倩就怀孕了,陈宇更是喜出望外,与发妻离婚后,名正言顺地与王倩同居了。为了博女友欢心,2005年年底,陈宇购买了一处房产,产权人姓名是王倩。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陈宇愈发觉得儿子长相与自己相差甚远,疑窦重生的他决定弄个明白。2006年下半年,陈宇悄悄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他的猜测:孩子果然不是他的!陈宇顿觉被愚弄了,自己一心一意对王倩,不仅买了房还给她钱做生意,没想到养了3年的儿子竟是别人的。两人分手后,陈宇决定将所有的“投资”都讨回来。
被告:借条分明不是自己写的收到法院传票时,王倩一下子懵了,日常生活费都是陈宇自愿给她的,自己也从未张口向其借钱。虽然借条上的署名是她签的,但具体内容她却浑然不知。那么,这张蹊跷的借条从何而来呢?
王倩回忆说,2006年8月一天,年幼的儿子突然问她“妈妈的名字怎么写”,她便随手在练习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练习本后被儿子拿走了,不想这张纸正是陈宇出具的借条。王倩由此辩称,陈宇施计拿到自己的签名后再将借条补充完整,其实双方根本不存在借款事实。
法院:证据不足,驳回诉讼庭审中,陈宇表示:在108万元借款中,33万元用于购房,75万元包括生活费和做生意的本钱,是分几次给王倩的。由于情人关系,陈宇借款之初并未要求王倩写借条,后来就一次性补了张总借条。陈宇说,他将借条写好后由王倩过目再签名,这笔债务王倩已偿还了50万元。
在两次庭审和庭后笔录中,陈宇对“108万元何时借出”、“50万元如何偿还”两个问题的回答前后出现了多处矛盾。法院认为,108万元并非小数目,且前后不过三四年,陈宇对此记忆如此混乱,违背常理。另外,借条本身也是问题多多:王倩的签名和陈宇所写内容,肉眼可分辨出是用不同的笔写的,这跟陈宇“自己写完后将笔递给王倩”的陈述相背;借条的形式很奇特,不是按照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正常顺序书写,而是借款人署名被包围在中间,这也是不合常理的。
最终,法院认为,陈宇虽持有王倩签字确认的借条,但未能提供其他能印证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仅凭此“借条”不足以证明两人的借款事实,所以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记者木香)(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