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号凌晨5点多,锡澄路上的一家招待所内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她鬼鬼祟祟地推开了客房门,她究竟想干什么呢?
据招待所内的工作人员回忆,当时他们并没有留意到这个女子,发现她时她正躲藏在客房门外,手中拿着一个拎包,行踪可疑。于是工作人员上前询问,她支支吾吾的,显得很慌张。随后客房内的陆先生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钱少了。
陆先生说,当时爱人出去上班了,没有关门,门正好虚掩着他睡得正香,小偷就直接推门而入,把他上衣口袋里的四千多元现金顺手牵羊拿走了,幸亏招待所工作人员发现及时。而被告人陈素芳对自己的罪行却遮遮掩掩。
无锡市北塘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素芳有期徒刑11个月。(张萍 盛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