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上班时跌成“植物人” 妹妹弃职来锡陪伴左右
提要
8年前,春节之后第一天上班,郭维军遭遇飞来横祸:在工作中突然跌倒在地,造成手臂骨折,颅脑损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这个打工仔从此瘫痪在床,像植物人一样无法动弹,却身陷于没完没了的法庭诉讼与劳动仲裁案之中。其妹郭晓昕(化名)2月28日向记者反映,至今她哥哥躺在病床上8年,已经历了15起“官司”。在无锡市总工会等部门的法律援助下,他讨回了工伤待遇。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桩案例,创下了无锡工伤维权案之最。
2月28日上午,记者跟着郭晓昕来到了郭维军的病床头。见到陌生人进门,郭维军睁大了眼睛。只见他肌肉萎缩,四肢关节僵硬,双腿弯曲不能伸直。医生说,他的排尿系统已经完全“报废”,只能依靠管子从膀胱直接排尿。护工反映,他的眼睛会转动了,有时还会呀呀说话。掀开被子,露出的是干瘦如柴的腿,臀部有大片溃烂的痕迹。过去几年,他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把流质打进去,自己根本无法咽食。近来胃管终于拆除了,但现在一天三顿只能吃稀粥,护工说:他吃得很慢,一顿饭有时要喂3个小时。
“虽然为哥哥吃尽了苦头,但看到他渐渐有好转的样子,觉得是值得的。”郭维军出事后,陪伴在他左右八年的郭晓昕这样说道。
这一天,是改变郭维军命运的“黑色星期一”;出事两年不到,公司断然“甩包袱”
2000年2月14日,星期一,在锡城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郭维军按时上了班。这是当年春节后公司开工的第一天。上班不久,他突然摔倒在公司里,被送进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右手臂也摔成粉碎性骨折。“之后,哥哥在近两年时间里时而昏迷,时而处于不清醒状态,像个植物人。”郭晓昕说。
这期间,公司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先后多次把郭维军转到区级医院、民办养老院等地“养病”。但2001年6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已到期”为由,要与郭维军解除劳动关系,不肯再为其承担医疗责任。
“得知公司拒绝支付哥哥的医药费时,我感觉天塌下来了。”郭维军兄妹从小是一对孤儿。哥哥在锡出事后,妹妹放弃工作从老家赶到无锡,为给哥哥治病已债台高筑。郭晓昕此后多次与厂方交涉,但再也拿不到一分钱医药费。
追讨工伤待遇难举证;求助市总工会,一张信访接待记录成为有力证据
2001年10月,走投无路的郭维新多次去公司交涉,要求作工伤认定。郭维军进院抢救后一度能够讲话,曾告诉妹妹自己是在为公司安装门铃电线时摔伤的,部分到病房看望郭维军的同事也是这么说的,认为他应享受工伤待遇。可公司坚持认为,当时没有指派郭维军参加安装电线的工作,他是自己突然发病摔倒的,其伤害事故也不是在工作区内不安全因素或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所致,不属工伤事故。
公司迟迟不认账郭维军工伤,作为家属代表的郭晓昕遂申请劳动仲裁。2002年4月5日,市有关部门答复:没有证据证明,郭维军是因公司领导指派参加安装电线摔倒致残的,不能认定工伤。对此郭维新表示不能接受,接着打了第二场“官司”。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郭晓昕期盼着能还哥哥一个公道。当年7月1日,郭家兄妹等到的是一纸维持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面对这一决定书,要么认输,要么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这时兄妹俩身无分文,没钱怎能打官司。当天,郭晓昕走进了市总工会信访接待室,请求法律援助。“接待我的谢阿姨听了我的诉说,突然想起两年前这家公司曾有人来反映过这起事故。”郭晓昕说,原始记录中恰恰有郭维军是在上班后参与安装电线摔伤的内容。这让郭晓昕如获至宝,成了郭维军因工作致伤的一个重要证据。市总工会及时向郭维军伸出了援助之手,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指派了3名律师,免费帮助郭维军打官司。2002年10月,郭维军向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有关部门对其非工伤认定的决定书。一个月后,法院撤销了这一决定书,并判决有关部门重新对郭维军工伤申请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