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接到一个电话,拿到补偿费后回家过年的丁先生专程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半月前,东台务工人员丁先生到惠山区检察院反映:2006年6月27日,他在为惠山区某建材经营部操作吊机过程中,在查看机器故障时不慎压伤左手拇指,并从高处摔落。虽然建材经营部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但丁先生左手仍落下残疾。事后,丁先生向经营部提出补偿要求,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为此,丁先生屡次上门索要补偿费,并多次与对方发生矛盾。丁先生想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追讨补偿费,但有关医疗单据都在该经营部负责人手中,自己无法获取。虽然此事不在区检察院管辖范围内,但负责接待的检察官并未因此将丁先生拒之门外,而是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专门到有关医院调取了医疗记录和单据提供给丁先生。
丁先生因左手残疾,打工收入有限,春节临近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想请检察院出面帮助调解,与对方协商处理赔偿问题。检察官与建材经营部负责人胡某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正式达成了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的协议。(容芊 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