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小张与同样有智障的小于经父母包办结婚后,仅一年就因都无生活自理能力而分居。1月22日,无锡滨湖法院法官宣判这桩婚姻无效。
小张自幼因病智力严重受损,2001年在双方家长包办下,与同样自幼因病智力严重受损的小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下了女儿。此后,他俩虽在双方父母的极力照顾下勉强生活,但由于两人都无生活自理能力,仅仅一年就分开生活,女儿也只能由双方的父母照顾。
前不久,女方的母亲无奈之下只得以双方都有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滨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小张与小于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审理认为,两人都无法正确认知婚姻、承担婚姻责任。双方在婚前不具有自愿结婚的能力,婚后智力状况也没有恢复,故双方的婚姻应属无效。(赵文清龚甬钰益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