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好的大门却不能如期安装,影响了装修工期,这个责任由谁来负?近日,市民吕先生反映:“经销商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日期安装大门,期间他多次打电话催促,但没有结果。”
吕先生说:5月14日,他在位于锡沪路的“美驰门窗”经销点购买4扇木门,首付了70%的货款。双方合同约定:经销商于6月10日前上门安装。但约定时间已过,经销商并未上门安装。因为大门未安装,会影响油漆等工序,从而影响整个工期,吕先生和装修公司多次打电话给经销商要求安装。经销商以货没到、下雨天不方便安装等理由回复。
6月22日,吕先生再次和经销商取得联系,经销商告诉他可以在6月25日前来安装,但至25日还未来安装。吕先生对此十分着急,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门才能安装好。
记者联系到木门经销商询问情况。经销商表示,木门对工艺要求较高,制造时间相对较长,所以延误了交货期,最近经常下雨,不适宜安装木门,现在货已抵达,不久就可上门为吕先生安装木门。
这几天,市民唐先生也遇到了烦恼事。去年6月底,他和“欧龙门窗”经销商签订了安装隐形纱窗的合同,共花了1400多元。今年6月中旬,他家里的纱窗可能由于风太大等原因,在使用时出现了问题。他要求经销商前来维修,但经过多次联系,经销商也没有上门维修。6月14日,经销商答应上门维修,但唐先生等了一天,也没看到经销商前来。21日双方再次约好经销商上门维修,但唐先生这次又等了一天,还是没看到经销商来人。唐先生说,在购买纱窗时,合同上注明,纱窗保修5年,终身维修,现在纱窗安装不到一年,还处于保修期内,想不到经销商是如此态度,和当初购买纱窗时态度大不一样。
记者联系了该门窗经销商在金桥商贸城的原经销点,一位业务人员表示,现在店面的老板已不做门窗生意了,转行到外地去了,他现在也没办法帮唐先生维修。
6月29日,一位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签订购货合同时,要细化合同内容,要写明经销商在供货或服务时没有按照合同上规定去做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合同才会对经销商形成制约。另外,经销商要增强合同意识,做不到的就不要写在合同里,不能为了销售就随意答应消费者的要求。(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