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湖中学多名老师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投诉:“该校教工宿舍楼因楼下店家装修敲掉承重墙,住户担心房屋安全成问题。此外,楼下其他店家也准备装修,一旦有人跟风,谁来保障我们的居住安全?”
滨湖中学即以前的南泉中学,在校门前东侧的南横街上,建有一幢五层楼的教工宿舍。该校陈老师说:这幢宿舍楼建于十年前,一层和二层向社会出售,共有六间上下两层的商铺单元,其中一楼设计为店面房,二楼则为住宅结构。
今年3月,该楼东侧的一家服饰店进行装修,不仅拆掉了一楼横向的承重墙,而且将二楼的房间打通,改造成营业用房,二楼的横向、纵向承重墙被拆除。在现场看到,该服饰店已经投入经营,二楼的墙体已经拆除,仅存一梁,原先的窗户也成了通间的“玻璃墙”,其中的一只阳台已变成店堂的一部分。
该校一老师反映:这家服装店在未取得改造许可手续、未向住户说明的情况下,就拆除了一层和二层多堵承重墙,致使楼上许多住户对房屋的安全感到担忧,已有住户为此将房屋低价转让或“避住”老屋。当地住户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南泉房管所曾对店家作出了“停工通知”,但现在据说又补办好手续。但店家是怎么整改的,住户并不知情。
南泉房管所负责人说:接到住户反映后,他们于3月17日到现场进行勘察,对照原建筑施工结构图,发现店家在装修过程中,已私自将一层、二层室内的多面承重墙拆除,虽然采取了加固措施,但店家未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和设计、施工依据。所以,他们认为拆除这些承重墙后,增大了荷载,严重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违反了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即开出停工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该服饰店店主承认,出于抢进度的考虑,他确实是在未拿到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的,房管所来检查时,正式的施工图纸尚未出来,他是边施工边设计边办手续,这一点上自己确实错了。接到“停工令”后,他就按要求作了停工,直到手续全部办妥。
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当事人在未申请房屋结构安全许可的情况下即行施工,肯定是错误的。他们于3月26日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勘察,发出停工通知书,敦促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4月8日,向当事人发出“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核准决定书”,并要求其请具有加固资质的公司严格按照无锡市建筑科研设计有限公司2008H33号要求施工。4月25日,店家向该处送达了工程竣工报告。
对此,该校一名老师说:房屋安全事关重大,承重墙不是说拆就能拆的,即使取得“改造许可”,店主及施工方也应按规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许可决定和施工设计方案,消除居民担心。(姚起亚)
《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改造前向市或者不设区的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
第九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施工者应当按照许可决定和施工设计方案实施结构改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不能提供许可决定和施工设计方案的,施工者不得施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施工者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许可决定和施工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