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旅行社霸王条款,律师认为是消费歧视
虽和老伴跟团同游了澳洲,但65岁的诸老伯对此行并不满意,因为旅行社多收了他们5200元的团费。“同是境外游,为何老年人要额外收费?”3月17日,诸老伯拨打记者电话,质疑旅行社此举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
诸老伯说,今年1月中旬,他和老伴报名参加了无锡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澳洲、新西兰、文莱11天游”,当时报价为14300元。岂料签证办好后,旅行社提出“60周岁以上的老人,必须多交400澳元”,折合成人民币2600元,他们解释这是对方旅行社的“特别规定”。如此一来,老两口只得又多掏了5200元。赴澳期间,诸老伯就此事向“地陪”咨询,他们很是诧异,声称“没有这回事”。诸老伯和团友们觉得被旅行社糊弄了。
3月17日上午,诸老伯和另6名团友拿着一堆材料,来到中旅讨要说法。记者发现,合同上并未有“老人加价”的补充条款。对此,中旅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报名登记表上有针对老年人境外游的补充说明,而且游客均已签名认可,而报名表是合同的附件。他还一再强调,加价不是国内旅行社自行决定的,外国的旅行社是市场定价,多出的费用是对方要求的。
据了解,境外游对特殊人群额外收费,这在业内是“潜规则”。记者3月17日电话咨询了多家旅行社得知,老人选择澳洲游都要加收400澳元,至于标准从何而来,他们“口风”一致——对方旅行社决定的。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因为老人消费力不高,所以另行加价。
对于从消费力上进行“一刀切”的解释,诸老伯不能接受,这次他单单购物就花去了4万元左右。另外,他认为,每位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享受的服务基本相同,老人并未得到额外服务,为何要多出一笔费用呢?
经网上查询得知,早在2006年9月,针对一些旅行社对参加境外游的老人加收额外费用的做法,中消协就明确表态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歧视。本版法律顾问也认为,同样的服务针对不同的人群收取不同的费用,这明显是消费歧视;如仅凭“消费力不高”对老人区别对待,则违反了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对老人另行加价的背后,反映了当前旅行社及导游违法收取购物回扣的问题仍比较严重;此外,“报名表是合同附件”一说,律师也不认可。这位律师表示,正式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既然合同上没有“另行加价”的说明,游客完全有理由要求旅行社退款。(毛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