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考核办法确保如期完成
根据江苏省政府与无锡市签订的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无锡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年底前要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以减少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量。5月15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考核办法》,以确保提标工作如期完成。
据了解,目前全市68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仅有6家完成提标任务,还有17家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开工。近期省、市相关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6次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厂区内在线监测仪和自动流量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使城镇污水处理厂在集中治理污染的同时,也成为重点排污单位。
5月15日下发的《办法》,对提标改造实行责任人制度,明确全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须在下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除磷脱氮改造工程,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同时,将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没有按时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污水处理厂所在乡镇、开发区,一律实施区域限批;对没有按时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市监察部门将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