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环保公益官司敞开大门
5月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揭牌设立,同时江阴、宜兴、滨湖、锡山、惠山等法院也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合议庭。此举在长三角地区尚属首例,标志着对太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审判涉及无锡辖区内水土、山林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等涉及环保的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相关案件执行工作,还要对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整改建议。其中,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违法审批、许可破坏或者影响水环境建设项目,以及因实施建设项目导致水环境污染等行政管理类案件,非法建设污染企业、非法发放许可证导致他人或企业从事破坏环境资源等刑事案件,还包括各类民事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审判庭将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受理沿太湖水域、长江水域、古运河水域环境规划带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环境保护,以及社区范围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等公益诉讼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各级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社团组织、居民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等都享有原告主体资格。当污染行为发生前、进行时,或已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相关组织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可以提出诉讼,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中院院长褚红军介绍,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主要是为了充分整合现有司法资源,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全新审判模式,统一环境诉讼案件的司法标准,克服因涉及的受害人比较多、环境专业知识要求高、受害人无法举证等原因引起的诉讼困难,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生活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该审判庭对公众作出承诺:直接审查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符合受案条件的当天立案;环保案件取证、保全、开庭等审判活动实行无假日制度;环保案件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对环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全面服务保障。
5月6日审判庭一成立,全市法院就办理了非诉执行案件4件,均当日立案当日执行。滨湖区法院随后强制执行了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处罚20000元和某浴场停止新增燃煤锅炉的使用、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容芊 实习生高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