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阴璜土镇的王老伯和儿子同住一起,家庭原本和睦。可是因为儿媳不能生育的缘故。时间长了,王老伯就和儿子媳妇闹起矛盾。而且大打出手。王老伯以子女不孝为由向江阴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
三个女儿出嫁后,王老伯就和儿子住到了一起。可是,儿子结婚好几年了,还不见“爱情结晶”。让王老伯等得焦急。原来,到医院一查竟是媳妇没有生育能力。王老伯从此以后“脸色”就难看多了。偷偷地劝说儿子离婚再娶,但是遭到儿子拒绝。导致矛盾升温的是,王老伯认为儿子对岳父比对自己好,久而久之,积怨颇深,几次冲突中甚至出现了大打出手的场面。
江阴法律援助中心的陈知侠律师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王老伯提出要求儿子赡养的条件,每年300斤米,每月300元钱。但对于这样的要求,子媳觉得办不到,也不愿意跟王老伯分开住。王老伯还想通过法院拿回自己的房屋,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四个子女各自每月承担赡养费150元,生活费20元,医疗费用均摊。办案律师认为,王老伯虽然赢得了官司,晚年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也应该抛弃封建思想,真正地理解子女,和子女重归于好。(田杰 钱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