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老俞伪造了材料?
就在老俞自信满满等待仲裁的时候,老俞却接到了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中止审理此案的决定书。为何会中止审理此案呢?在仲裁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原来2008年4月1日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向无锡警方报称,老俞在2007年5月以单位名义自写伪造了证明盖了单位图章。
这份被称是老俞“伪造”的证明写的是:老俞是2001年8月份到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工作的,月基本工资1600元整,每天上班12小时,无休假日,不享受社会保险。证明盖的公章是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的。老俞正是凭着这份证明和其他一些相关材料提起仲裁的,现在说他是“伪造”的,老俞怎么也想不通。
事实上无锡警方在接到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反映后也对老俞进行了调查,警方于2008年6月12目做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上称,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报称老俞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因此根据相关法规不予处罚。因为根据警方送检的物证鉴定书,老俞的那份证明上面公章是真的,而且也是先写字后盖章的。老俞说:“用通俗一点的话讲,就是说这份证明不是伪造的。天地良心,这份证明当然不是伪造的,公司就是想给我找点麻烦。”
麻烦:不知何时才有说法
2008年7月10日,中断的仲裁又重新启动。但让老俞感到窝火的是,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又提出重新鉴定这份证明的要求,因此何时能够做出最终的仲裁,老俞也说不清楚。“我认为他们是有意这样做的。”老俞说,“事实上公司没帮我交三金而且拖欠我加班费的证据非常清楚,他们(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限公司)也很清楚,就是想给我找麻烦,让我知难而退。不过我认为这件事既然已经弄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就不可能再退缩了,我要为自己的将来生活负责,不可能不讨一个说法。”
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老俞打算仲裁不成就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采访中,无锡太湖能园度假村有关负责人李元新对于老俞的说法没有多做表态,只称目前此事已经进入仲裁阶段,不方便多说什么。(金辰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