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无锡中院向社会通报了审理商业贿赂案件及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据介绍,2006年上半年至今年5月,无锡两级法院审结各类商业贿赂案件191件200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80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8人,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罚的82人。
从审结案件来看,案件多发领域相对集中,窝案、串案现象时有发生,如建筑商周华庆在承建、装潢江阴中医院病房大楼时行贿,原药监局局长童锡霖、原中医院副院长徐钟堂先后受贿,构成了商业贿赂串案。被告人多为掌握实权的部门负责人,而且级别高、职务高、学历高,如被告人韦晓光、唐德全等受贿案。行贿行为日趋呈现出隐蔽性、多样性特征,出现新类型受贿现象,如惠山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杨志良、李瑾受贿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新类型受贿犯罪。少数案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如宜兴法院审理的宜兴信用合作联社鲸塘信用社主任马耀祥受贿案,其利用职务便利一次收受贿赂达45万元。
通报会上,无锡中院副院长蒋伟平介绍,无锡两级法院从大要案、窝串案着手,加大打击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从统计数据来看,此类案件数量已有大幅下降趋势。2006至2007年审结176件181人,而今年上半年审结15件19人,同比下降50%以上。(孙炜 其生 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