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3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无锡市政府目前已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该条例将于11月正式颁布实施。据悉,现已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地区公限于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宁波,北京,杭州等少数几个城市,无锡市有望成为第五个出台相关法规的城市,为构建和谐发展环境增添重要元素。
根据无锡市2003年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无锡市有各类重性精神病患者率达17.25%,因病致残率达45.12%,精神病总未洽率达90%。本《条例》对精神障碍者和心理障碍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精神障碍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者有严惩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公共安全行为的,其监护人,近亲属,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事发地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委托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经鉴定其事发当时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依法决定将其送至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强制住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条例》还对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设定了罚则。歧视、侮辱、虐待、遗弃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造成精神疾病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一些精神疾病患者不能完全辨认甚至根本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有时会直接危害和威胁到公其安全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条例还规定了受害人的有关权益,精神病人作案时多处于无自知力和病态心理状态,其造成的破坏后果比普通违法行为更严重,精神病人又常常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能力。如果受害者找不到监护人或监护人也无力承担责任的话,以往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条例》第9条规定了受害人若得不到及时救治和治疗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救助,通过政府行政救助渠道解决医疗费用。(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