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犬之声相闻那是农村,考察城市,鸡鸣不闻,狗比之过往却只见多不见少。招摇过市之余,这种动物也给社会制造了很大的声音。
狗之所以为狗者,古时在于它善猎能守,并且相当大的程度上作为一种提供肉类食物的动物——“鸡犬狗彘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今日则在于它能够对主人低眉顺眼摇尾乞怜,对外人横眉竖目飞扬跋扈。狗到如今,早已非昔日之单纯,用途上身份已经多为宠物,品种上名门之后不绝于道,价格上几十块乃至千万。犬吠云中,不可同日而语了。
倘若仅此而已,大约并不要紧。问题在于一些狗主人的心态。简单点说,即便是宠物狗,在养狗人看来,也要有点狗样的。倘若一只狗遇见外人的时候只会咪咪两声然后便施施然走开,不但主人惭愧,外人也要觉得奇怪。至于半夜里不及掩耳的狺狺,小区里马路上星罗棋布的狗屎,电线杆下久而弥存的尿臊,相较之下反而不足为虑了。打狗的主张恐怕很大程度上便由此而来,但是主张狗道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狗如何管理,忽然成为一个社会的热点问题。
人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一条狗的事情无论是否够得上算作新闻,都和人密不可分,因此治犬其实至少有一半是治人。借鉴国外经验,美国有三部法律规范养狗行为;日本政府专门颁布的《狂犬病预防法》也详细规定各方尤其是犬主和政府义务;以色列也要求每只狗都有证件,不过管理费只要大约80人民币。
于是我们的新的《养犬条例》也出台了。看见进步的同时,分辨为时已晚和亡羊补牢的区别已经不再重要。无论如何,能够有部门站出来管理总比没有人管让人心里安慰一些。只是,治理一条狗需要“公安部门会同农林、城管、工商、卫生、药监、环保、园林、市政公用、房管等部门”,涉及范围还真不是一般的广。这等状况,我们究竟应该理解为各部门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极高,还是可以想象一下一条无法处理的狗即将在各个部门之间不停流浪。不过,目前看上去不大会出现踢皮球的游戏。狗毕竟不是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后,对狗还可以下杀手。这种行为有时候看上去比较残忍,但有时候显得相当正义。
先礼后兵是我们一贯的传统,在《养狗条例》启动仪式上让人记得最深刻也就是那对付狗的“兵”。一套四五千,一百套就是几十万。在郑州的打狗装备出名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张展示无锡打狗装备的照片又流行起来,公安身穿装甲威武挺立,背景是太湖广场上的特色灯柱。
乱世当用重典本是无可厚非,只是转化为成本之重未免让纳税人觉得有些肉痛。这成本一是养狗的成本,二是打狗的成本。想起日前在一个小区门口看见两个猥琐的偷狗者轻易敲倒一只公狗然后跨上摩托扬长而去,忽然心生感慨:《史记》记载樊哙“以屠狗为事”是想说他是个市井无赖,却从反面证明屠狗者也可能成为英雄。不知道七公老人家的打狗棒法有无传人,有的话可以考虑将之请来。一旦前期的这些措施失效,在太湖广场上给大伙儿普及一下打狗棒法,那宣传的效果必定更能引起大众的关注和自律。